
以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符或遗漏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一条 保修范围
凡是合法购买的特灵通手机,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都在特灵通保修服务范围内。因质量问题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PHS赠品机主机、电池、充电器、外界有线耳机和数据接口卡同样享受同等的保修权利,其余赠品不予保修。 1.下列原因造成手机损坏,将不能享受保修: (1)用户自行拆装; (2)使用非特灵通提供的电池、充电器配件、天线; (3)人为原因手机进水,火烧; (4)机械性破损; (5)非授权维修中心的维修拆装;
(6)不按说明书操作; (7)手机上的激光防伪标志或其它标贴有撕动痕迹; 2.手机表面磨损(如外壳、镜面等)均不在保修范围。
第二条 服务细则
一.包退细则
1、机器无任何损伤和缺失。
2、退机时,销售商应按购机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若消费者附件不全,可在赔偿附件后给予退机。
3、若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的机器,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可按购机价格每天0.5%比例收取折旧费后给予退机。
二. 保换细则
1、 保换条件机身外无明显划痕、损伤,封机帖纸未损坏和防水帖纸无变色,无保修限制性各条款所列现象。
2、 换机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机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商在购机凭证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3、 符合保修条件,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在维修点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凭维修记录、证明,可到原机构处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对于开箱机即发现三包故障(DOA)的,无需拆机检测,直接检测换机单和机器一起寄回深圳市特灵通数码通讯发展有限公司。
附表:三包性能故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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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 |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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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 |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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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 |
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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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终端卡 |
不能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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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接有线耳机 |
不能正常送受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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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接口卡 |
不能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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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本承诺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特灵通数码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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